■同時公布3起暴力抗法、妨害訴訟秩序典型案例
■全市開展打擊“老賴”專項行動以來,已司法拘留319人次
昨日,石家莊市中院召開打擊“拒執(zhí)”(即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等違法犯罪行為)、暴力抗法、妨害訴訟秩序等行為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了5起“拒執(zhí)罪”典型案例,3起暴力抗法、妨害訴訟秩序的典型案例。“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(zhí)行的被執(zhí)行人進行嚴厲懲處,不僅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,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!睋兄性合嚓P負責人介紹。
□記者 馮月靜
從去年12月25日到今年7月,市中院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了打擊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等犯罪專項行動。截至目前,全市法院以涉嫌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共139案141人,以涉嫌非法處置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的財產罪移送公安機關9案10人,檢察機關決定批捕19人,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7案7人,其他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。全市兩級法院通過公安機關協(xié)助查找查控65案66人,對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的被執(zhí)行人或相關人員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計310案319人次。通過集中打擊行動,遏制了逃避執(zhí)行、抗拒執(zhí)行、阻礙執(zhí)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現象,進一步凈化了石市的執(zhí)行環(huán)境,直接推動了“執(zhí)行難”問題的緩解。
典型案例·懲治“老賴”
高翔貸款買車拒不還貸 被判拘役2個月
2011年8月19日,高翔以按揭方式購買運營車輛一部,石市恒亞汽車貿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汽車貿易公司”)提供擔保,因高翔不能按期歸還,汽車貿易公司替高翔償還了貸款。后汽車貿易公司提起訴訟,2014年2月13日平山縣法院作出判決,判令高翔給付汽車貿易公司墊付貸款119317元。判決生效后高翔未自動履行。
2014年6月11日,平山縣法院向高翔發(fā)出限期履行義務的執(zhí)行通知,高翔仍不履行。2014年8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,查封高翔所有的帕薩特轎車一輛。由于高翔一直逃避在外,且對法院裁定查封的汽車及其他財產進行隱匿,致使案件不能執(zhí)行。2015年3月1日,高翔被山西省警方抓獲后,移交平山縣公安局。在提起公訴前高翔家屬主動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義務。2015年4月14日平山縣法院作出判決,以高翔犯拒不執(zhí)行人民法院判決、裁定罪,判處拘役二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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